中医管理科
科室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中医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中医工作要求。拟订中医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中医规范性文件。承办中医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督办重大中医医疗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对名老中医医案的整理研究和中医文化的继承发展。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加强党建工作。
科长:赵少刚
工作人员:郭俊强
办公地点:市卫生健康委501室
电话:5555522
邮箱:17606014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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