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原则 1
二、编制依据 2
三、计划任务 4
四、年度计划编制 4
1、计划范围 4
2、计划期限 5
3、年度目标 5
4、开发思路与方式 6
5、再开发利用方向 8
6、安置补偿方案 8
7、再开发进度安排 8
8、资金筹措 10
9、效益分析 11
五、保障措施 12
1、健全法律制度 12
2、强化行政措施 12
3、发挥经济手段 13
4、丰富社会手段 14
亳州市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
2020年实施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城市工作“五统筹”实施方案》(皖政办〔2017〕15号)要求,深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亳州市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切实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为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盘活亳州市建设用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亳州市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8-2020年)》,特制定《亳州市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2020年实施计划》。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制定和实施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和年度安排。
(2)坚持市场取向、因势利导
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鼓励土地权利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参与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形成形式多样的改造开发模式,充分调动土地权利人和社会各方积极性。
(3)坚持利益共享、多方共赢
兼顾各方利益,完善利益激励机制,统筹安排公益用地和产业调整用地,让公众共享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成果。
(4)坚持公众参与、平等协商
充分尊重土地权利人的意愿,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健全平等协商机制,妥善解决公众利益诉求,依法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和谐开发。
二、编制依据
(一)《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3号);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
(三)《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
(四)《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
(五)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促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51号);
(六)《安徽省城市工作“五统筹”实施方案》(皖政办〔2017〕15号);
(七)《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低效建设用地认定标准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1037号);
(八)《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1038号);
(九)《安徽省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南》(试行);
(十)安徽省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调查编制技术细则(试行);
(十一)《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二)《亳州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6-2025年)》;
(十三)《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十四)《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十五)《亳州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初始评价》;
(十六)《亳州市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调查成果》;
(十七)《亳州市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8-2020年)》;
(十八)其他相关政策文件、规划成果。
三、计划任务
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应以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益为导向,依据再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有序编制年度实施计划,科学、合理确定再开发利用项目位置、规模、开发强度、利用方向、资金平衡等。
四、年度计划编制
1、计划范围
已经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土地权利人再开发意愿强、经实地踏勘具备再开发条件、已征求再开发项目涉及利益群体意愿的低效用地,可列入年度实施计划范围。根据专项规划,2020年计划改造3个地块,总面积为23.3202公顷。
地块1:安徽龙豪鞋材有限公司
地块2和地块3:薛阁社区前李何、后李陈庄
2、计划期限
2020年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期限为1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年度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对亳州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城镇空间布局;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宜居城乡建设;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利用和管理制度创新,增强政策储备和制度供给。
(2)定性目标
通过对宗地内连片空闲土地的再开发利用,挖掘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增强存量建设用地有效供给能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好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通过对低效工业用地的更新改造,转变产业增长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引导产业结构向高级化方向迈进,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通过对旧城镇、旧村庄的更新改造,增加配套设施,优化绿化景观,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人居品质,焕发商贸活力,提升城镇建设用地人口承载能力。
(3)定量目标
2020年计划期内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总规模23.3202公顷,其中,低效工矿用地再开发规模4.9742公顷、低效住宅用地再开发规模18.3460公顷。进一步提高提升节约集约水平,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到2020年底,低效工业用地单位建设用地投资强度比2019年底增加10%左右。
4、开发思路与方式
(1)明确再开发主体。
根据市场发育程度、政府财力、公众意愿、社会资本的活跃程度等实际条件,分项目明确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主体(政府主导再开发、原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再开发及市场主体参与再开发等形式),根据专项规划,2020年计划实施地块的再开发方式包括:收回后出让和征迁后出让两种。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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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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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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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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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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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开发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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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开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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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供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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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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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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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谯城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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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龙豪鞋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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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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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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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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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后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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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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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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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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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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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阁社区前李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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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阁社区前李何棚户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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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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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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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迁后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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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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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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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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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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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阁社区后李陈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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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阁社区后李陈庄棚户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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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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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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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迁后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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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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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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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再开发方式。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更新改造的要求,因地制宜的提出再开发总体思路,包括年度再开发政策导向、产业结构调整、环境提升、配套设施完善等目标的总体安排。在项目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包括再开发地块现状用途、土地使用者、建筑面积、容积率等),根据相关规划和综合效益原则,结合开发主体意愿,合理确定开发方式。
再开发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收购储备。政府依法收回、收购土地使用权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并重新供应。
2)实施流转。指市场主体收购相邻多宗地块实施再开发,或与相邻多宗地块的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合作再开发。
3) “退二进三”。经政府批准,企业利用已有存量建设用地对原有建筑通过拆除重建、拆改结合等途经,改变土地用途并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4)提高容积率。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容积率,增加建筑面积。
5)其他方式。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用于公共基础设施或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再开发,并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5、再开发利用方向
对再开发项目所在区域经济状况、基础设施配套情况、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影响城市开发建设强度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合理确定各再开发单元的容积率、土地用途、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开发强度控制要求;2020年计划实施3个地块中,地块1按照现状开发为工业用地,地块2、3按照现状开发为住宅用地。
6、安置补偿方案
再开发项目安置补偿方案,需明确安置补偿要求、安置补偿方式及计划、安置补偿标准和结算方法等,包括需完善征收手续的土地征地补偿到位情况以及需要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处罚情况。
7、再开发进度安排
结合再开发项目目标和资金情况,合理安排低效用地再开发时序,提出再开发项目进度和总体要求。根据《亳州市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8-2020年)》,2020年亳州市共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地块3个,总面积为23.3202公顷,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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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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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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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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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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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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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再开发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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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再开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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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用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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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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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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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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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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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龙豪鞋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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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二路东侧、新南一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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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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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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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仓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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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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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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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龙豪鞋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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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后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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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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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阁社区前李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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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路东、药都大道北、铁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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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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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确定改造的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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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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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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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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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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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迁后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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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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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阁社区后李陈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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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阁社区建安路东、药都大道北、铁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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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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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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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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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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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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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迁后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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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地块1土地使用者为安徽龙豪鞋材有限公司,位于安徽亳州谯城经济开发区经二路东侧、新南一环北侧,为低效工业用地,土地总面积为4.9742公顷,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达到规划建设条件,但企业主体仍在,将通过政府督导、企业进行自主升级改造,计划于2020年进行收回后出让。
安徽龙豪鞋材有限公司土地使用现场照片
地块3土地使用者为薛阁社区前李何,位于建安路东、药都大道北、铁路西,为低效住宅棚户区,土地总面积为8.1830公顷,计划于2020年通过征迁后出让全面改造。
地块4土地使用者为薛阁社区后李陈庄,位于薛阁社区建安路东、药都大道北、铁路西,为低效住宅棚户区,土地总面积为10.1630公顷,计划于2020年通过征迁后出让全面改造。
8、资金筹措
(1)通过激励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
对改造投资主体进行贷款融资的,以贴息的形式提供资金扶持。对改造后为生产性服务业的项目在物业租售推广期间由于物业空置产生租金损失的,给予租金补偿。拆迁单位的拆迁费用和合理利润可以作为征(收)地拆迁补偿成本从土地出让金支付。
鼓励投资旧厂房改造。建设成片、高标准、3层及以上厂房为主体的工业园区项目,给予每平方米一定数额的奖励。并设立工业区升级改造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升级企业。
在拆迁阶段通过招标方式引入企业的,拆迁费用和合理利润可以作为征(收)地拆迁补偿成本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支付。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2)利用金融机构投融资平台筹措资金
政府可与金融机构签订战略性框架协议,争取金融等相关部门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提供信贷、融资、债务处置等方面的支持,优先保障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时,设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专项经费,进行统筹使用。
9、效益分析
(1)土地利用经济效益评价
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潜力,可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计划实施后,可挖潜规模潜力22.3700公顷,经济潜力0.9252亿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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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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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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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潜力(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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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潜力(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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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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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谯城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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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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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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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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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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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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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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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596
|
0.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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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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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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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700
|
0.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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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加大土地投入,有利于提升土地利用强度,增加亩均产出,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2)基础设施配套情况评价
低效城镇用地、低效村庄用地大多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或比较落后的区域,通过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统筹区域城乡发展,有利于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向该类区域倾斜,提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3)社会综合效益评价
优化城镇用地结构。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实施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业用地“退二进三”,增加开发园区内商品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等建设用地供应,有利于优化城镇用地结构,提升城镇建设用地人口承载力,完善城市功能。
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通过对低产出、低效益企业或“僵尸”企业的改造再开发,有利于促进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健康养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等新兴业态的落地发展,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优化城市产业发展结构。
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对布局散乱、设施落后旧城、旧村庄改造,有利于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对禁止类、淘汰类、不符合环保要求等产业的改造,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整体环境品质。
五、保障措施
1、健全法律制度
严格依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从严审查新建项目建设标准、投入强度、亩均产出等,切实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健全再开发专项规划实施的监管体系,实行专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严格查处不符合专项规划的用地行为,依据地方低效用地查处办法,对相关企业责任人及时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2、强化行政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同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和宏观协调,结合亳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成立亳州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实施领导小组,制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方案,明确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再开发项目、开发时序和空间布局,在编制再开发实施计划、提高综合调控能力的同时,切实履行综合管理职能,协调和引导市本级活动,及时协调解决规划方案实施存在的各种问题,消除人才、资本、信息、科技资源等市场要素的分割障碍,营造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发展环境,提高发展经济运作水平。
(2)严格用地标准,严把用地门槛
严格执行《国家建设用地标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规模,对超标准面积予以核减。对国家和省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建设标准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先进行项目节地评价并组织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规模。严格落实农村居民点用地国家标准,农村居民新建住宅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标准。
3、发挥经济手段
(1)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经济保障机制
政府与金融机构签订战略性框架协议,争取金融等相关部门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提供信贷、融资、债务处置等方面的支持,优先保障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时,设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专项经费,进行统筹使用。
(2)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
全面推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考核奖惩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各类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结果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挂钩。着力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和集约利用,进一步加大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力度,建立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对节约集约用地先进企业和单位的奖励。
(3)加强土地资产管理
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自我约束机制,培育完善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引入市场机制,用经济手段促进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4、丰富社会手段
(1)加强规划的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计划实施主要内容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增强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
(2)建立专家咨询评议制度
建立规划专家库,利用专家资源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定期组织专家开展计划实施评估,就计划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以增强年度计划的科学性和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