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老年人优待工作,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福祉,让老年人共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100岁及以上老人的高龄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新标准自2020年10月份开始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标准提高后,申请方式不变。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并按月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个人账户。
亳州市民政局 亳州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