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发展战略,进一步健全亳州质量治理体系,提升质量治理能力,推动全市质量发展和质量创新,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关于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加强政府质量治理,着力推进质量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优质优价的公平市场秩序。三是发扬“工匠”精神,鼓励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建立重质量、讲诚信、善创新的企业文化。 三、起草过程 针对我市质量发展存在的短板,梳理现有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激励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亳州市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书面征求了27家市直单位意见和建议,其中市委组织部等19家单位无意见,对市财政局等6家单位提出的意见全部采纳,对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提出的意见部分采纳。12月23日,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所提审查意见全部采纳。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力争通过3—5年努力,推动“亳州制造”“亳州标准”“亳州服务”“亳州品牌”更上新台阶,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一是加快建设质量强市,二是全面推进质量提升。 2.创设质量公共服务平台。三是打造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四是打造智慧监管平台,五是打造人才队伍平台。 3.构建质量治理体系。六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七是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八是完善综合执法体系,九是完善社会共治体系,十是完善法治保障体系。 4.提升质量治理能力。十一是提升质量基础保障能力,十二是提升产品质量改进能力,十三是提升工程质量管理能力,十四是提升服务质量保证能力,十五是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保护能力,十六是提升质量品牌升级能力,十七是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三)激励措施。一是政策激励,二是奖补激励,三是信用激励。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改革创新,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三是加强督查考核。 五、创新举措 一是注重政策激励效果,完善质量治理体系。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号),系统梳理了我市现有质量提升和质量奖励有关方面的政策,进一步加大了扶持力度,提高了各级政府质量奖及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等项目奖励标准。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施缺陷产品召回。提出了“加大产品伤害监测”“加强安全线索分析与召回风险评估”“实施缺陷产品召回”等措施。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经费列入市县同级财政预算,对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市级以上系统内通报表扬的县区市场监管局给予专项经费奖励,用于探索缺陷产品召回企业补偿机制,支持企业发展。 三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升质量品牌升级能力。加大品牌培育和保护力度,健全品牌建设机制。以我市主导产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区域品牌培育,带动高质量大品牌产业集群发展,进一步增强亳州制造、亳州建造、亳州服务、亳州品牌的竞争力。 六、下一步工作 一是分解任务。围绕《实施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推进质量发展和质量提升。 二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宣传解读《实施意见》。把质量治理纳入党校和各类干部培训教学计划,营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加大对企事业单位政策培训力度,努力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增强督查权威性,形成抓落实、求实效的工作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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