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亳州市城区公厕设计、建设和服务水平,完善公厕布局、淘汰卫生情况差、设施落后的旱厕、简易公厕,提高单位厕所使用率,同步响应安徽省开展“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根据《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2018)、《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结合《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亳州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5-2030)》及亳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规划。
第2条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旅游系统“厕所革命”的批示精神,把厕所问题作为城市文明建设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提出亳州市公厕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制定城区公共厕所建设的分阶段实施计划,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从法律法规、融资渠道、建设主体、运行管理、监督考核等方面落实亳州市城区公厕规划,促进亳州市的城市建设,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实现全市环境卫生事业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第3条 规划原则
1、符合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要求;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范及标准;
3、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期实施的原则。
4、升级改造、节能环保。新增同时,对年份久远或硬件落后的公厕进行升级改造,改善环境,并提升城市形象。设置要求考虑节能环保,配备感应水龙头,倡导自然通风,同时兼顾人性化设施,如无障碍设施等。
5、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公共厕所建设中应坚持节地、节能、节水、生态、环保的原则;
第4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与《亳州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5-2030)》相协调。
本次规划期限为 2018年—2030 年,其中:近期为 2018年—2020 年,远期为2021年—2030年。
第5条 规划范围
与政府对各专项规划编制范围一致,东至三清大道;南到亳芜大道林拥城;西至古井大道;北至北一环;总面积为218.12平方公里。
其中152平方公里按照实施规划进行编制,其余66平方公里按照控制和指导原则进行编制。
第6条 总体目标
按照“面向未来、合理布局、提高标准、完善功能、配套建设”的总体思路,以建立健全亳州市城区公共厕所的布局和结构为主线,高标准、高等级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到2020年,城镇公共厕所达到3—5座/平方公里,亳州城区形成“10分钟如厕圈”,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方便实用、干净卫生、文明协调、有效管理的城镇公共厕所服务体系。
远期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亳州市城区公共厕所体系,将公厕日常管理纳入城乡环卫保洁体系进行管理考核,实施“智慧公厕”工程,编制亳州市公厕地图云平台,开展电话“导厕”等咨询服务,创造优良人居环境,有效服务社会公众,提升公厕软实力。
第7条 强制性规划内容
本规划的强制性规划内容为加粗划线部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如需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就调整的必要性组织论证,其中直接涉及公众权益的应当进行公示。调整后的规划必须依法重新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章 公厕总体布局规划
第8条 公厕规划方法
规划152km²城区近期共需公厕449座,远期600座。
亳州市城区152平方公里范围内现状公厕为393座,其余66平方公里范围内现状公厕为32座。近期对79座条件较差的公厕进行改造,并在152平方公里范围内新建56座公厕,远期新建151座公厕。
其余66平方公里需新建166座公厕。
考虑工程建设进度以及城市发展对公厕的需求变化,规划近期主要完善公厕的数量和布局,新建公厕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水平,在新建过程中可依据实际情况,将公厕与其它设施合建。同时注重公厕的建筑形式及与周边环境和景观相协调。远期主要注重公厕的等级和功能。
移动式公厕是固定式公厕的重要补充。一方面,在组织各种大型社会活动时设置移动式公厕应急;另一方面,在需要设置公厕,又不宜修建固定式公厕的地段可设置移动式公厕解决民众的如厕问题。
在已开发或已出让不宜设置固定式公厕的地块中,移动式公厕可设置在公园广场、街边等空地中,占地面积约为10-15㎡,间距为300~500m,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m。
1、厕所新建
在不影响周边并且与相邻建筑物有一定距离的地块上,建设或放置独立式公共厕所或移动式公共厕
2、厕所内置
建议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展览馆等公共建筑设置附属式公共厕所,并负责管理、维护,使之满足公众昼夜使用。
3、厕所外用
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门店等社会服务单位(学校、部队及涉密单位除外)厕所应当在对外服务时间内免费向市民游客开放使用。
4、厕所美化
美化及提升体积较大的独立式公共厕所,在体积、外观、和自动化程度进行优化。
5、厕所显化
通过一定的指示方法,将原来隐蔽、不易被发现和使用的公共厕所标识出来给公众寻找和使用,可增加其使用率,完善该地配套设施。

第三章 近期建设方案
第9条 近期建设方案
以近期公厕需求为指导,综合考虑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近期城区公厕的建设采用如下四种建设模式:
1、模式一:利用现状边角地块、规划绿地等建设公共厕所。
在临街区的现状建设零星闲置边角地块和规划的城市绿带内进行公共厕所的建设。
2、模式二:对现有条件较差的水侧进行提升改造
主要对城区现状较差的水厕进行提升改造,如更改外立面、视条件设置第三卫生间、更换卫生器具等。
3、对有条件的旱厕进行水厕改造,对现状等级不高的水厕进行提升改造
城区旱厕大多位于老城区,部分地区市政污水管网辐射不到,选出用地、市政设施条件好的旱厕进行旱厕改造,以提高厕所等级,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4、结合城市改造,地块综合开发
在城区正在进行的改、扩、翻过程中,改造现状存在的公厕,对不能满足公共厕所配置要求的,要求必须配建公共厕所,且配建的公共厕所须临街区一侧,满足公厕对社会服务的基本条件。
第四章 公厕建筑设计
第10条 公厕建设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 年发布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中,根据设置区域的不同将独立公厕分为三类,并对此三类厕所从平面布置、功能分区、室内外装修、基本配套设施等都有较为详尽的规定,见表。该规定可用于亳州市的公共厕所建设管理。
1、公厕建设标准及要求
公共厕所的建设标准及建设要求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执行。
2、公厕布局形式
根据公共厕所类别不同,平面布局可分为三类:一类洗手间中大便间、小便间与洗手间宜分区设置;二类洗手间中大便间、小便间与洗手间宜分区设置,洗手间男女可用;三类洗手间中,大便间、小便间宜分区设置,洗手间男女可用。
第11条 公厕风貌引导
造型:亳州城区公厕造型可考虑采用现代造型,景区内可采用仿古造型。
尺度:应严格按照各类公厕的建设标准来控制建筑面积、高度、开间大小等尺度。
风格:在居住区、商业区、广场、城市入口、交通集散点等区域,应布置具现代风格的公共厕所,简约、大方、具设计感,与周边建筑相融合。在亳州景区内,应结合当地历史文化和皖北特色,设计仿古风格的公厕。

第五章 公厕建设环境保护
第12条 公厕建设施工期间环境保护
控制粉尘排放浓度:定期在施工场地洒水,减少浮尘的产生;清扫和冲洗运输道路,避免车辆扬起粉尘;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土在运输过程中需用苫布覆盖,以免产生扬尘,再度污染施工场地;起尘材料避免露天堆放。
噪音治理:在建设期间控制使用高噪声设备,并注意采取消声、减震措施,设立临时围墙减少噪音;夜间禁止施工,根据周边环境安排合适作业时间,留意学校区、居民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废水处理:在施工期间,材料切割、打磨及地面清洗等工作建议采取洒水方式,减少污水量;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应注入城市污水管网,避免注入雨水管。
固体废物处理:固体废物应避免露天长期堆放,集中堆放,及时通过专用封闭垃圾车辆将垃圾送往城市指定垃圾点进行处理,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第13条 公厕运营期间环境保护
粪便、尿液治理:粪便、尿液经水冲洗后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无外溢、无气味,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
垃圾污染源的治理:公厕在使用期间所产生的垃圾由专业负责人分类、收集、密闭储存、定期清运。
粪便污水进入下水道或污水处理厂的,化粪池出水口的水质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