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人 信 息 |
申请人身份 |
公民 |
信息是否公开 |
公开 |
姓名 |
刘** |
工作单位 |
山******** |
证件名称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371******** |
电子邮箱 |
liu******** |
邮政编码 |
280******** |
联系电话 |
132******** |
传真 |
暂******** |
联系地址 |
山******** |
申请日期 |
2021-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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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亳州市各县区2009-2011年60岁以上人口比例以及80岁以上人口比例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学术研究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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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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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情 况 |
是否办理 |
已办理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回复类型 |
经检索信息不存在 |
回复时间 |
2021-02-07 15:14:22 |
回复内容 |
刘权权:
你好!你通过政务公开网站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你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加工、分析后才能得到的政府信息,公安机关不予对外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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