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单位:利辛县气象局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本机关编制了《利辛县气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的信息进行公开。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利辛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见http://www.bzzwgk.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3fe9198cbb812e0d509f8b3)。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
本机关具体网址:http://www.bzzwgk.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3fe9198cbb812e0d509f8b3
本机关当面受理点:利辛县气象局;
办公时间:安徽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工作日时间;
联系电话:0558-8855121。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利辛县气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如下表所示),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下载电子版。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时,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lxqxjxsj@126.com;lx58117@sina.com)。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本机关不受理电话口头申请,但申请人可以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受理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利辛县气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利辛县气象局
办公时间:安徽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工作日时间;
联系电话:0558-8855120
邮政编码:236700
电子邮箱地址:lxqxjxsj@126.com;lx58117@sina.com
(三)答复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利辛县气象局信息公开告知书》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